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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厅: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时停产等规定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5012次

  近日,河北省林业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停止野外各种营林活动的规定,对有可能受暴雨、洪涝等气象影响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区、营林点及居住区,要立即将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第一。

      《通知》指出,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部分地区连续遭受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个别地区出现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各级林业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安全严峻形势,扎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切实加强暴雨预警预报工作,密切关注当前局地短时强降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加强隐患排查,广泛宣传暴雨洪涝、雷电等灾害防御知识,及时向林区群众和单位职工发布预警信息,在危险路段、景区、山门入口处提前预告。

      要抓好防汛救灾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汛物资到位。严格执行汛期灾害性天气停产、停止野外各种营林活动的规定,对有可能受暴雨、洪涝等气象影响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区、营林点及居住区,要立即将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第一。

      各级林业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防汛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汛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防汛和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防汛工作和应对措施,把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气象灾害引发事故的突发性,制定完善应对处置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减少灾害事故损失。

      各级林业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要上岗带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情况,有关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迅速妥善处置,做好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杜绝发生任何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