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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全面推行“汇总征税”税收征管新模式
信息来源: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之窗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4591次

  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海关总署从7月27日起全面推行的“汇总征税”税收征管新模式已在乌鲁木齐关区实施。“汇总征税”实现了从原来的企业逐票向海关申报、逐票缴纳税款、海关逐票打印税单,到现在的企业向海关的审单中心电子申报通过之后,直接可以提取货物放行货物的飞跃。

  据了解,“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在有效担保前提下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在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先提取货物,然后在第二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自主汇总缴付税款,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实施“汇总征税”以后,将为企业带来多项红利:企业可先提取货物,海关则由实时逐票审单转化为后置税款结算,大大缩短了企业通关时间;企业可在提取货物后的规定时间内,自主汇总缴付税款,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节省了因为资金在银行而导致的利息损失,提高了资金使用率;该政策实行属地管理,企业的申请通过其注册地海关的评估后,可在全国所有口岸海关汇总征税,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的担保额度实行自动扣减,缴税后,额度自动恢复,无须重复办理担保手续。

  乌鲁木齐海关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只需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备案,就可以在其他直属海关的口岸享受这种通关便利。同时,汇总征税新模式实施后,申请门槛由高级认证企业降至一般认证企业,原本需要十几小时完成的通关手续有望在两小时内完成。企业想要了解具体做法可向乌鲁木齐海关关税部门咨询或者拨打海关热线123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