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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拟自2016年起对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实行头5年免缴财产税优惠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发布日期:2015-08-13      浏览次数:4792次

      据俄新社8月9日报道,俄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投资政策部向媒体表示,该区政府将于2015年年底前修订相关地方法律,拟自2016年起,对跨越式发展区入驻企业实行头5年免缴财产税的优惠政策。该部表示,根据目前法律,对发展区入驻企业头5年财产税税率为0.5%,此后5年为1.1%,边疆区内机构财产税税率一般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