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网8月13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林木种苗检验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木种苗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着培训、考核分离的原则,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省林业厅制定了《四川省林木种苗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印发各地。《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止。
《办法》共计十四条,对林木种苗检验员的考核对象、考核主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考核时间、考试范围、颁证等方面内容作了相应的规定。
《办法》的出台,将过去必须培训后才能参加考核发证改为申请者可以不参加培训直接申请考核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