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拉奇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14日消息:据巴基斯坦《新闻报》12月11日报道,巴联邦税务局(FBR)将在2015-16财年加大税务征收力度,针对偷逃所得税的行为进行更严格的监管,联邦税务局将对5万卢比及以上的银行非现金转账征收0.3%预扣税(依据2001年所得税法第236条)。据悉,该预扣税是可以返还的。其中,工薪收入纳税人可在8月31日前进行申报返还;其他收入纳税人在9月30日之前。同时,2014年申报返还过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免征预扣税。
该预扣税实质上是对偷逃税者的惩罚。据了解,联邦税务局将在2016年6月开始采取措施应对未申报所得但却进行大规模银行间转账的行为。目前联邦税务局已获得银行间转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