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21日消息:据俄远东发展部网站12月17日消息,中俄总理第20次定期会晤期间,俄远东发展部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其中商定中俄农业开发基金运行原则。此外,俄远东发展基金与“亚太粮食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中俄农业开发基金设立协议。基金初始资本金为130亿卢布(按现行汇率约1.85亿美元),其中俄远东发展基金出资13亿卢布,“亚太粮食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出资117亿卢布。根据双方商定,俄企业可在远东地区获得土地发展农业,使用本国劳动力不少于80%、外国劳动力不高于20%,农业项目实施中优先考虑俄供货商,农业项目融资俄方保障10%,中方提供90%,中方为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