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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积极推进停止国有林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2272次
  中国林业网3月25日讯 3月1日,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改革总体目标是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到2020年底,全省国有林场林木蓄积量由6500万立方米增长到8500万立方米以上,林木覆盖率由91.76%提高到94%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由占森林面积74.7%提高到80%以上,天然林保护面积由840万亩增加到1000万亩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通知确定,要创新国有林场资源管护和经营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现管护,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助标准,以支持国有林场建立森林管护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要积极推进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纳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