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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启动出口食品“同标同质”
信息来源: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之窗      发布日期:2016-04-14      浏览次数:2626次

  4月12日上午,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疆出口食品“同标同质”示范企业推进会,这意味着,未来,消费者在国内就能购买到与出口食品同样安全质量的食品了。

  目前,我国客观上存在着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的标准差异,部分产品的国内标准相对国际标准偏低。这种情况越来越不适应国内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不断提升的现实,使得国内中高端消费需求在国内市场得不到满足,导致“消费外溢”,出现了国内消费者到国外市场疯狂抢购的风潮。

  “出口食品企业正面临外需不足和国内市场竞争呈质量型差异化的新常态。推行‘同标同质’模式,以一个标准统筹国外国内两个市场,即有利于出口,也有利于满足国内中高端需求,让国内消费者也能享受到与出口食品安全质量相等的质量红利。同时促使国内相关产业全面引入国际标准和先进管理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这也是实现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处长于千说。

  “同标同质”又称为“同线同标同质”,是指出口企业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出口和内销产品,从而使供应国内市场和供应国际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准。企业申请“同标同质”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企业获得出口备案注册资格并有实际的出口业绩、企业自我声明投放内销市场的产品“同标同质”、加工企业需获得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目前,我区80%的出口食品企业获得了HACCP认证,获证率在全国排在前列,这是我区出口食品开展“同标同质”的良好基础与条件。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区将先在一批具备条件并且在出口与内销市场均有业务的企业进行试点,创建一批示范企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后,再向其他出口食品企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