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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征税”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
信息来源:天津商务之窗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2605次
  从天津海关获悉:作为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后首批推出的优惠措施,“选择性征税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内销市场。“海关推行了‘选择性征税制度’后,预计每年内销产品降低成本40万元以上,为来年订单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首批获益的天津保税区区内企业PPG航空材料(天津)有限公司运营经理侯涛表示。
  “选择性征税制度”是指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企业加工、生产并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选择缴纳进口关税。据悉,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企业,其产品在出区内销时,只能按成品适用的税率及成品的内销价格计征关税,即“按成品征收关税”。新政策实施以后,区内企业可以根据对企业自身有利的或税赋较低的方式,选择按成品或者按料件适用的税率及内销价格计征关税税款,即可以“选择按成品或者按料件征收关税”。这一创新政策的实施,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同时,给予了企业更多的选择空间,帮助企业降低了税收成本,切实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天津海关多措并举稳步推进“选择性征税制度”。前期从制度规范设立、信息系统管理、内销价格审核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做好政策解答,深入指导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并跟踪实施状况。对于内销征税中的规范申报和价格审定环节,该关采用初复审双人复核制度,确保业务操作规范严格、高效有序,“选择性征税制度”实施一年以来该关共审批完成选择性征税业务198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