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软件“铸魂”工程 加快突破基础通用软件。围绕基础通用软件由跟跑到并跑发展战略目标,以安全可靠应用试点为抓手,实现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领域核心基础技术突破,建立安全可靠基础软件产品体系。建设安全可靠软硬件联合攻关平台,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通用技术创新和应用平台。发展需求分析与设计、编程语言与编译、软件测试验证、过程改进和成熟度评价度量、集成开发等软件工程方法、工具和环境,完善基础通用软件开发和应用生态。 强化网络化软件竞争优势。围绕网络化软件由并跑到领跑发展战略目标,突破虚拟资源调度、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等核心技术,引导骨干企业加快研发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新型中间件和办公套件。 抢先布局发展智能化软件。围绕抢占智能化软件领跑地位战略目标,突破虚拟资源调度、数据存储处理、大规模并行分析、分布式内存计算、轻量级容器管理、可视化等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技术。支持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知识图谱、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智能控制与决策、类脑智能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深入应用和发展。 构筑开源开放的技术产品创新和应用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和主导国际开源项目,发挥开源社团、产业联盟、论坛会议等平台作用,汇集国内外优秀开源资源,提升对开源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通过联合建立开源基金等方式,支持基于开源模式的公益性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开源技术、产品创新和人才培养,增强开源社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
专栏2:信息技术服务能力跃升工程 强化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基础通用的信息技术服务方法论,鼓励企业建立网络化、智能化、多行业的知识库。支持企业研发网络化开发和集成平台、异构云环境资源调度管理、微服务管理等关键支撑工具。支持提升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方案设计、集成实施、远程运维等服务能力,鼓励相关企业建立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测试验证、集成适配等服务保障能力。 发展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创新软件定义服务新理念,鼓励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的信息技术服务新业态。整合资源,支持重点企业面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领域,提升容器、区块链、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培育各类新型服务模式和业态,促进信息服务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依托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及产业园区,组织开展面向“互联网+”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 促进企业服务化转型发展。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挥基础优势,加速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发展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的新型服务业务。支持软件企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平台化转型,研发综合性应用解决方案,并推动其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跨界联合,实现共赢。 |
专栏3:云计算能力提升工程 发展面向智能制造的安全可信云计算。鼓励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资源和服务的可信云计算资源池建设,支撑智能制造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活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跨界联合,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开展云计算应用示范。组织开展工业云服务创新试点,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测试验证等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工业云生态系统。支持发展第三方专有云解决方案,在政务、金融、医疗健康等领域开展行业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核心业务系统向专有云迁移。 提高公共云服务能力。开展公共云服务企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研究完善云服务评价及计量计费标准,支持公共云服务骨干企业建设高水平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鼓励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行业骨干企业利用公共云服务构建信息化解决方案。 |
2. 加快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构建大数据产业体系。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培育大数据产品体系。发展大数据采集和资源建设、大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大数据成熟度评估等专业化数据服务新业态,推进大数据资源流通共享。培育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多层次、梯队化的产业创新主体。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建设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和综合试验区。支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大数据标准验证、测评认证等服务,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体系。
发展工业大数据。支持研发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的大数据分析技术和平台,推动建立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分析平台,开展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和试点示范。依托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数据密集型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一批工业大数据创新中心、行业平台和服务示范基地,丰富工业大数据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
深化大数据应用服务。面向金融、能源、农业、物流、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发推广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促进大数据跨行业融合应用,助力重点行业转型发展。以服务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快大数据在医疗、教育、交通、旅游、就业、社保、环保、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建立面向政务、社会治理和网络安全领域的大数据平台,强化顶层设计、整合资源,推动大数据技术深入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专栏4: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工程
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开展新一代关系型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新型大数据处理引擎、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及工具攻关,充分利用开源技术成果,推动构建大数据技术体系。发展大数据可扩展高质量的计算平台及相关软件系统,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形成较为健全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与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布局推进大数据应用示范。开展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创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试点。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信息物理系统等的融合发展,支持建立面向不同工业行业、不同业务环节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选取重点工业行业、典型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展工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提升工业领域大数据应用服务水平。
3. 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软件创新应用
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和服务,面向新兴媒体、医疗健康、文化教育、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领域创新发展需求,鼓励建立分享经济平台,支持发展基于软件和移动互联网的移动化、社交化、个性化信息服务,积极培育新型网络经济模式。加强物联网运行支撑软件平台、应用开发环境等研发应用,进一步深化物联网软件技术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加快发展车联网、北斗导航等新型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北斗导航软件技术及应用平台发展。
(三)深入推进应用创新和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软件的深度融合性、渗透性和耦合性作用,加速软件与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发展关键应用软件、行业解决方案和集成应用平台,强化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型制造水平,培育扩大信息消费,强化对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的支撑服务。
1. 支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围绕制造业关键环节,重点支持高端工业软件、新型工业APP等研发和应用,发展工业操作系统及工业大数据管理系统,提高工业软件产品的供给能力,强化软件支撑和定义制造的基础性作用。培育一批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研发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的系统解决方案,开展试点示范,提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进信息物理系统(CPS)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开展行业应用测试和试点示范。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融合互动发展,打造新型研发设计模式、生产制造方式和服务管理模式。
专栏5:工业技术软件化推进工程
工业软件及解决方案研发应用。面向智能制造关键环节应用需求,支持研发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一批应用效果好、技术创新强、市场认可度高的工业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进一步突破高端分布式控制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工业控制系统核心技术和产品,强化安全可靠程度和综合集成应用能力,推动在重点行业的深入应用。
工业信息物理系统验证测试平台和行业应用示范。支持工业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及系统解决方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建立工业信息物理系统验证测试平台和安全测试评估平台。面向航空、汽车、电子、石化、冶金等重点行业,开展信息物理系统应用示范。
工业软件平台及APP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支持软件企业联合工业企业,面向重点行业建设基础共性软件平台和新型工业APP库,构建工业技术软件体系,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或行业建设工业APP共享交易平台,丰富工业技术软件生态。
专栏6:面向服务型制造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工程 支撑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加速转型。引导制造企业建立开放创新交互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充分对接用户需求,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按需、众包、众创等研发设计服务模式。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的云制造、供应链管理的服务。支持重点工业行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发展产品监测追溯、远程诊断维护、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在线服务新模式,推动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鼓励企业基于产品智能化、供应链在线化的大数据分析挖掘开展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等新业务。 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研发集成解决方案,提供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开展示范应用和推广。面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船舶等制造业重点领域,鼓励和支持信息技术服务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制造中的应用,促进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发展,支撑面向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和市场销售。 强化以供需对接为核心的服务支撑。探索建立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共性的研发测试、仿真模拟、人才培训、设备租赁等各项服务。强化供给端和需求端双驱动,搭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建立良性对接机制,推广先进经验,促进跨领域合作。加快研制和推广应用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 |
专栏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驱动信息消费工程
发展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支持软件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深入合作,搭建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的协同创新平台,研发大型管理软件、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提升融合发展能力。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发展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计算环境的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构建行业重大集成应用平台。
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领域的信息技术服务。面向农业、金融、交通、能源、物流、电信等重点行业,大力发展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数据分析等新型服务。面向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围绕餐饮、娱乐、出行、文化、旅游等居民生活服务领域消费需求,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新模式,发展基于软件与互联网的分享经济服务新业态,以及各类创新型的产品和服务。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重点发展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政务等领域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开展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推广扩大信息消费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专栏8: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发展关键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突破密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等信息安全核心技术,支持基础类安全产品、采用内容感知、智能沙箱、异常检测、虚拟化等新技术的网络与边界类安全产品、基于海量数据和智能分析的安全管理类产品,以及安全测评、WEB漏洞扫描、内网渗透扫描、网络安全防护、源代码安全检查等安全支撑工具的研发和应用。 加强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选取典型工业控制系统及其设备,开展工业防火墙、身份认证等重点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面向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等行业,遴选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网络安全防护产品示范应用。支持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实时监测工具研发及其在重点企业的部署应用。建设一批工业信息系统安全实验室,优先支持工业控制产品与系统信息安全标准验证、仿真测试、通信协议安全测评、监测预警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 |
专栏9: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服务载体建设。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进一步推动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建设,完善优化一批产业创新平台、应用体验展示平台等公共服务载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建设众扶、众筹等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及试点城市创新公共服务机制,开展公共服务创新试点。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大企业、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向小微企业和创客群体开放创业创新资源,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汇集数据信息,丰富平台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平台互联互通、服务共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投融资、产权交易、能力认证、产品测评、人才服务、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中介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对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服务支撑水平。以新兴领域软件产品标准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为重点,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
(六)加快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坚持开放创新,把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机遇,统筹利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市场资源,加强技术、产业、人才、标准化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深度融入全球产业生态圈,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和层次。
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能力。支持龙头企业等建立完善海外运营机构、研发中心和服务体系,建设境外合作园区,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外向型业务,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出口,打造国际品牌。依托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强政企联动,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开展重大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联合,发挥产业链协同竞争优势,集群化“走出去”。加强原创技术引进渠道和机制建设,深化与技术原创能力强的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合作,加快引进人才、技术、知识产权等优势创新资源,提高产业“引进来”的合作层次和利用水平。
强化国际化服务支撑。鼓励地方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支持和推进力度。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国际规则制定和标准化工作,提升国际话语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开源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海外人才培训等手段的作用,支持软件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和引进海外优秀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深入落实《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研究制定新形势下适应产业发展新特点的政策措施。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和机制,强化对软件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首购、订购支持,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和鼓励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大对软件和信息安全的投入。支持制定推动软件技术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机制和措施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产业政策创新试点。鼓励地方研究制定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加强产业政策执行、评估和监管。推动完善产业相关法规体系。
(二)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鼓励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探索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预警预判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开展行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加强行业态势分析和预警预判,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鼓励企业联合建设软件专利池、知识产权联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和使用,开展软件价值评估和定价机制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软件价值评估体系。鼓励研究建立云服务、数据服务等新兴领域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顺应产业发展新趋势新特点,加强产业收入计量标准的研究,完善产业统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智库建设,提升发展决策支撑能力。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统筹利用现有资金资源,加大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建立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企业和投资机构设立产业专项资金或产业基金、创新创业基金、天使创投、股权和并购等各类基金。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企业境外并购、跨境结算等相关金融服务政策。深化产融合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政策性银行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自身职能定位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股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试点信用保险、科技保险,研究合同质押、资质抵押的法律地位和可行性。鼓励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公司信用债等新型融资方式。
(四)创新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强化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加强“高精尖缺”软件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基金,重点培养技术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复合型人才。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在职培训为重点,建立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人才培养的市场化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鼓励高校面向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鼓励企业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深入实施人才引进政策,重点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中的作用,吸引和集聚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建立完善以能力为核心、以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
(五)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部门、行业、区域之间的协调推进机制,在协同创新、标准制定、行业管理、市场监管、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引导和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合理布局重大应用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引导和鼓励企业与其他行业企业建立多层次合作创新机制,在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安全保障、资源分配利用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确保规划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