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北京霍尔茨门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