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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及标签规定于今年12月生效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次数:3193次

  核心提示:相关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需热切关注。记者从广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期,美国联邦公报发布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的最终规则

  相关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需热切关注。记者从广州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期,美国联邦公报发布的“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的最终规则正式生效。该规则中对相关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及标签的规定将于今年12月12日起生效。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及标签规定于今年12月生效

  据悉,规则规定自2017年12月12日起,所有在美国销售、供应、要约销售、制造或进口的硬木胶合板(包括在硬木胶合板的定义范围内不获豁免的层压制品)、刨花板及中密度纤维板,必须符合甲醛释放标准;必须获第三方认证机构检定符合标准;必须附有标签注明产品生产商的名称(或其他身份识别资料)、批号、第三方认证机构编号,以及符合释放标准的声明。同时,以有关产品制造的制成品,例如家具、木柜、地板、相框、玩具及建筑材料,必须附有标签注明加工商的名称、产品生产日期,以及符合释放标准的声明。

  该规则的实施意味着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更加严苛。例如,以单板芯或复合芯制造的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 ppm,刨花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9 ppm,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 ppm,薄型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3 ppm等。这些新要求将给我国的板材、地板、家具等复合木制品出口企业带来严峻挑战,不仅提高了相关出口企业的生产、检测费用和通关成本,同时也增加了被退运和召回的风险。

  广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准确把握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及标签等相关要求。同时,把好源头关,选用符合要求的原辅料,完善生产加工工艺,加强产品自检自控,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美国各项要求,避免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