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林农有了“不动产”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4182次
“自己承包养护的树为什么就不能砍了?”罗范钦是福建省永安市西洋镇旧街村普通林农,他有100亩两片林子,被划入重点生态区位,被限伐了。“价值100多万元,我的损失谁来买单?”
林农辛苦种下的树,想砍不行了。林子不能卖了变现,也没法拿到银行去贷款。不砍,林农利益受损;砍了,生态效益受损。为兼顾林农利益和生态效益,福建开始探索商品林赎买制,将重点生态区位内禁止采伐的商品林,通过赎买、租赁、置换、改造提升、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改革方式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由政府出钱把商品林买过来。
在经过第三方公司评估后,老罗签了赎买协议。“多亏了赎买政策,我们不用砍树、卖树,就把钱挣了。现在的政策这么好,我要多种一点,养老还要靠它们呢。”罗范钦高兴地说。今年,他又投入10多万元,造了100多亩新林。
生态得绿,林农得利。原本待砍伐的商品林,变身为“绿色不动产”,既保住绿色森林,又保护了林农的钱袋子。
实际上,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只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简称“福建方案”)确立的改革举措之一。自去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方案以来,不到一年,福建方案部署的38项改革任务中25项已落地实施,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相互衔接的改革“施工图”。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全流域生态补偿、生态司法、绿色金融、河长制等重大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初步探索出了改革实施路径和具体操作办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绿色发展,生态惠民。2016年,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5.95%,连续38年保持全国首位;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2%;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5个百分点……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不是一顶好看的帽子,改革的关键在于群众有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生态红利。”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试验,让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有更多获得感,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生态红利,是福建生态文明改革重点之一。福建将在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上,继续先行先试,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