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更加优惠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7-06-21 浏览次数:4771次
中国林业网6月21日讯 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是国家为扶持林业发展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林业贴息贷款对于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激励与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市场化进程,促进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拥护。2013年以来,辽宁省林业贷款贴息总额近1.5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林地经济和林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步伐,为林业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去年以来,国家和省财政及林业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贷款贴息条件、贴息方式及期限、贴息申报程度及要求、贴息补助兑现等规定。与以往相比,这次调整后林业贷款贴息条件更为宽泛、据实贴息后贴息时间更长,而且取消了小额贷款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上限。
据介绍,林业贴息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
贴息条件具体为: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础、基础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辽宁省)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民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对贴息年度之内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按贴息年度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