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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涉互联网食品安全犯罪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5016次

  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涉互联网食品安全犯罪 上半年破食品安全犯罪案3500起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以食品领域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特别是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向互联网发展蔓延的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专题部署,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建立健全涉网违法犯罪发现查处联动机制,形成网上网下联动打击格局。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各地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5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起,其中涉互联网犯罪案件占40%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机关积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利用互联网、寄递物流等渠道实施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不法分子通过电商、微商平台发展下线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较为突出。

  对此,公安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把维护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食品安全“双安双创”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坚持以专项打击治理为引领,部署各地向突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犯罪精准发力,在严防瘦肉精、病死猪、地沟油等老问题反弹的同时,密切关注利用电商平台制假售假等新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打击。

  工作中,公安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重点督察和交叉检查,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不断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坚持专项打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地沟油、水产品等领域突出违法问题的源头治理;对跨区域重大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集群协查、深度打击,特别是针对利用电商、微商平台实施食品违法犯罪日益突出的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犯罪打击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不是违法犯罪的“法外之地”,互联网决不能成为食品安全犯罪的“洼地”。有关互联网企业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审核把关,加强与政府间、企业间的沟通协作,着力形成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局面。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深化与电商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的合作,推动企业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并及时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