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诚信建设
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17-10-10      浏览次数:6551次
 

公司于2017109日获悉,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9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7929日被辽宁省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两年(2017929日——2019928日),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75,34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569%;本次冻结后,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9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2%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