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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探索实行林长制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8-11-22      浏览次数:4354次

  记者从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将林业重要保护地全部纳入生态红线,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同时探索实行林长制,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表示,今年要继续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人工商品林原则上不划入红线。坚持以林地一张图经营管理林地,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扩大湿地补助补偿、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覆盖面,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发布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开展第三次全国湿地调查试点。认真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扩大封禁保护范围,抓好重点沙区灌木林平茬复壮和沙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专项督查和重点国有林区毁林开垦专项清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防止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灾害蔓延。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坚持依案扑救,发生火情后重兵投入、科学指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坚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失。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天然林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国,19.44亿亩天然乔木林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减少资源消耗3400万立方米,天然林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国务院出台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8个省份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试点,共恢复湿地350万亩,安排退耕还湿76.5万亩,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6处,国家湿地公园达898个,全国湿地保护率由43.51%提高到49.03%。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对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进行了清理整顿,发布了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禁止事项清单。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达2249处,总面积18.9亿亩,占国土面积的13.1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75处,占全国总数的84.1%,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和数量稳中有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继续加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和处置措施不断强化,防扑火能力大幅提升,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特别是快速扑灭了内蒙古乌玛“4·30”、毕拉河“5·2”、陈巴尔虎旗“5·17”等多起重特大森林火灾,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2017年11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林长制,明确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先行试点主要在合肥、宣城、安庆三地展开。国家林业局将在总结安徽林长制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实行林长制,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