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经事后自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题目出现了错误,现更正如下:
公告题目《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