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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繁育许可将被撤销
信息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03-27      浏览次数:3435次
  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

  我省要求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场所周边应当设置隔离警示标识,严禁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对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整顿。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活动,依法撤销许可。

  根据要求,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农(集)贸市场、花鸟鱼市、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记者 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