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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20-07-22      浏览次数:3927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长龙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议案12、议案14关联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志华、陈爱莉、赵永春、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议案9、议案11、议案12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