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3名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截至2020年7月8日,公司已经与该3名补偿义务人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该等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1,677,065股股份,收回该等股票对应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款合计25,746.26元。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所涉及的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股票1,677,065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股份总数将由716,874,877股变更为715,197,81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716,874,877元人民币变更为715,197,812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