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8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回复如下:
一、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相关。根据年报,因控股股东司法重整,人造板集团等联营企业对控股股东债权计提大额坏账准备32.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一)人造板集团计提坏账准备对应债权的具体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和形成原因、对应款项金额、账龄、与控股股东关系;(二)结合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时间安排与进展,说明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分析此次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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