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