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2月4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变更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和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风险性提示:
●变更后的重整投资人能否按期支付全部投资款、重整事项能否按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