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吉林省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捷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贷款20,000万元人民币给华捷公司。
2015年4月21日,华捷公司与公司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公司作为华捷公司聘请的专项财务顾问,按公司向华捷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总额度2亿元的10%即2000万元一次性收取,在首笔委托贷款发放后2天内支付;公司将依据企业需求、市场资金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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