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截止目前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